[喜迎党的十九大,习近平改革评估方法论]系列解读(三)

发布时间:2017-10-12  阅读次数:2169

执行出台的改革方案要考核问责

 

【论述与指示】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习近平,于2015年4月1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一次会议提到:

 

        “出台的方案一定要有可操作性,细化改革任务的责任主体、完成时限、考核问责等。改革方案通过后,能公开的要向社会原原本本发布,以利社会共同监督落实。”

 

【国信解读与建议】

         第一,对全面深化改革方案的第三方评估建议,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的要求,一是,全面深化改革方案的操作性是改革方案评估的第一个要求,习近平提出了改革方案操作性的基本要求为细化改革任务的责任主体、完成时限、考核问责等;二是,改革方案要公开,公开性是考察评估改革方案的有一个重要指标。全面深化改革方案能够公开的都要公开,公开改革方案的一个重要目的就是为了让社会共同监督改革方案的落实。

         第二,考核改革任务的完成情况,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基本要求。没有考核就难以保证改革的有效推进。考核也就是评估,评估改革方案所规定的任务,可以更有效的促进改革进行。如何考核、如何评估,需要专业化的方式方法。这时候第三方评估介入就是改革的必然要求。

 

(作者:上海国信社会服务评估院院长兼总评估师、同济大学社会学教授郭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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